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发[2018]7号)和《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认定)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个人申报、中层单位初审、人事处审核,现将各岗位申报情况、资格审查情况、业绩分排序进入评聘限额120%的人员名单,以及符合校级特聘认定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将进入学校评审和认定。
公示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2日。教职工如对上述人员名单及业绩评分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办公室(0835-2882561、028-86293258)、人事处(0835-2882325/028-86293052)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请评聘岗位进入评聘限额120%的人员下载《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业绩一览表》(附件),比照样表按要求认真填写,打印交所在中层单位签署意见,于6月13日上午下班前报人事处。
附件:
1.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近三年工作业绩一览表.doc
2.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近三年工作业绩一览表(样表).doc
人事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