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文件
校人发〔2018〕53号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称谓调整的通知
各中层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上级专业技术职务改革相关精神,更好地体现高校育人功能,更加符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将以下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称谓调整如下:
一、科研型和推广型的研究员,调整为教授。科研型和推广型的副研究员、实验技术系列的高级实验师,调整为副教授。科研型和推广型的助理研究员、实验技术系列的实验师,调整为讲师。科研型和推广型的研究实习员、实验技术系列的助理实验师,调整为助教。
二、所有上述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按调整后的职务称谓,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同时予以调整。今年新评审通过人员均按调整后的称谓进行公示和聘任。
三、申报系列及条件仍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8号)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