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30 17:33:21 浏览次数: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各本科专业师资的具体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在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选聘10名教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专业

在学校以下10个本科专业各选聘1教授:

(一)经济学院:经济学、投资学

(二)食品学院:包装工程

(三)水利水电学院:农业水利工程

(四)人文学院:行政管理

(五)法学院:社会工作

(六)艺术与传媒学院: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七)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建筑学

(八)旅游学院:酒店管理

二、竞聘条件

(一)师德优良,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任职时间截止20181031日,以校评委通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起算)。

(二)具有所报专业的学科或工作背景,近5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取得了与专业相关的显著成绩,并重点考察所承担该专业骨干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效果。

(三)对所报专业未来的发展能切实发挥专业带头人的作用。

三、竞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申报者填写《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申报人员所在中层单位须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81031日~1112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师资科(雅安校区综合楼409室、成都校区一教324室)、都江堰校区党政办(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9251750@qq.com

报名情况公布:将在人事处网页动态适时公布。

联系电话:0835-2882235028-86293069

(二)资格审核

由监察处和人事处对照公告规定的竞聘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学科评审组评议推荐

学校成立综合学科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定和评议,并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学科组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答辩评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每个专业产生不超过1名推荐人选。

(五)推荐结果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10天。

(六)学校审定与聘任

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校务会审定后发文正式聘任,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备案。

受聘人员必须承担申报专业的相关课程,未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须调入申报专业所在学院。

四、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报名登记表.docx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