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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15:06:45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684号)精神,为进一步掌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的投入和产出情况,提高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经济性和效益性的认识,现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检查范围

2013年度至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资助类型包括: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经费、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

二、评价检查内容

此次评价检查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超标准使用资金;二是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

请相关专家(名单单独发至相关中层单位)对自己获资助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自评自查报告。自评自查报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评价检查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说明未实现绩效目标的原因;

(二)对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一)自行打分,得出评价结论(95分及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60-8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对改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工作的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其他事宜

    (一)请各中层单位和专家本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人社厅专技处和省专家服务中心将于9月底前根据各项目的自评自查情况,抽取部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项项目资金进行现场评价抽查。通过自评自查和现场评价检查的情况,10月底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

()请各单位将每位专家的自评自查报告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绩效自评表》的纸质版于912日前交至人事处。

四、联系人及方式

  丽:028-86293069,温江校区1-321;

张荣萍:0835-2882235,雅安校区综合楼409室;

杨  尧:0835-2882325,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室;

 

 附件1.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绩效自评表.pdf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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