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规范我校非编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调动广大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将于1月7-18日开展聘用人员岗位等级评定工作。岗位等级评定条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非编制教学辅助人员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0]2号)、《非编制工勤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0]3号)和《后勤非编制专业技术和管理助理人员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川农大校人发[2010]4号))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首先根据上述文件对本单位聘用人员从事工作岗位的性质进行核定,明确科研助理、实验助理、管理助理、政工助理或工勤岗位(后勤为专业技术、管理助理或工勤岗位),填报《四川农业大学中层单位聘用人员岗位设置表》,与申请人员的申报表格一并上交。
二、2010年1月7-8日,聘用人员填写《四川农业大学非编制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等级评定申请表》、《四川农业大学非编制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评定申请表》或《后勤非编制专业技术和管理助理岗位等级评定申请表》,符合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的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
三、2010年1月12日前,中层单位在对本单位申请人员提供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基础上,对申报岗位等级资格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推荐意见,报人事处聘用人员管理科(含《四川农业大学中层单位聘用人员岗位等级统计表》和个人《四川农业大学非编制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等级评定申请表》、《四川农业大学非编制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评定申请表》或《后勤非编制专业技术和管理助理岗位等级评定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文档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助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从来校参加工作时间起计算,然后聘任相应岗位等级。
若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聘用人员管理科叶素梅(电话:2882993)。
附件下载:
人事处
201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