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学校安排,人事处于3月2日下发了“申请科研课题科研助理聘用的通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课题组负责人进行科研助理聘用申报。根据申报情况,校领导对此次申报工作进行如下补充指示:
一、研究所不设实验助理,只设科研助理。请通知符合条件的课题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此次科研助理聘用申报。
二、请各学院(所)务必向每位符合条件但这次还没有申报的课题负责人核实,是否需要参加此次科研助理聘用申报。
三、科研助理原则上不聘博士,一般学历达到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即可。
四、此次申报仅针对新聘科研助理,原聘科研助理续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请各学院(所)于3月18日(本周四)下午下班前将学院和科技处审核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统一交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