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0年第一批科研助理招聘通过面试审核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拟聘人员。现请本人下载《体检表》(见附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雅安市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请于5月31日前凭《体检表》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合同签订后,往届毕业生即可带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凭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办理报到手续。
附件:体检表
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