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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编制聘用工勤人员确定薪级工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07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非编制工勤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0]3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排,学校已于20101月对非编制聘用工勤人员的岗位等级进行了核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对非编制聘用的工勤人员薪级工资进行重新确定,重新确定后的工资从20101月起执行。人事处将于510日将核定后的工资标准下发到各单位进行核实,并在5月下旬进行兑现。
 
 
人事处
20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