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高等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省教育厅将于7月18日——8月17日在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对象:2009、2010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对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人员,可不参加培训。(注意:今年文件特别强调博士也要参加培训。)
二、无故不参加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者,将不能确定高校教师资格和教师职务。
三、各中层单位请将本单位《送培计划表》(人事处网页下载)填好后于6月7日前返回人事处;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请将《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人事处网页下载)填好后(并贴照片),于6月8日到人事处签署送培意见。
四、参培学员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报到时请带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
五、新补充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其培训费、住宿费由学校统一支付,往返差旅费及生活补助费由所在中层单位解决。
六、报道时间:2009年7月18日。
七、乘车路线:成都公交38、56、343、332、336、533路到四川师大南大门站下车。
八、请学员返校后于8月19日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并参加校内岗前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人 事 处
2010年6年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