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与创新能力建设工序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雅人社办【2013】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暂行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联合颁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18号)。
二、学习时间
2013年4月-7月
三、学习方式
1、以自学为主,结合单位工作内容展开讨论。
2、雅安市相关继续教育培训。
四、学习要求
学习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暂行规定》对于强化我校广大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从业纪律,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务必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大局、讲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次学习和讨论工作。
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和督促工作,并于2013年9月完成学习总结工作,相关继续教育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