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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教职工基础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7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667号)要求,为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全面准确地掌握教职工动态数据,即日起开展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含已到岗上报的拟录人员)和合同制助理。
二、填表说明:
1.信息表中已填写的基础数据,是人事处根据已有信息填写的,请教职工本人认真进一步核实。若信息有误需更正的,请在已有信息旁做出醒目地标准、修正和完善,待人事处查实后再统一更改;
2.信息表中“劳资信息”由人事处统一填写,个人不填;
3.信息表中其余空白处请教职工本人根据《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及《基础代码表》填写,指标解释和代码表请在人事处主页下载或在本单位办公室查询
1)表中标★的项目为必填项;
2)有选项的指标如未标明“可多选”的,只能单选。
三、其他要求:
1. 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各单位于今天之内到各校区人事部门领取《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填写,并于20131021前返回人事处。
2. 本次信息采集是一项全国性的工作,请各单位和每位教职工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因上报数据格式的要求,务必完全对照《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及《基础代码表》填写,保证数据规范、准确、无误、无缺漏。
3. 若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联系电话2882325
特此通知。
 
附件:
 
 
 
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