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2] 25号)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合同制助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学校《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川农大校人发[2012] 25号)文件执行,任现岗位等级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1月。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一至三级岗位
于2015年3月与编制内教职工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同步开展,由学校按一定的差额比例统一组织评定。
(二)四至六级岗位
由人事处组织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 2014年12月29~2015年1月7日,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合同制助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请表”(附件1),并交所在单位。
2. 2015年1月8~14日,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对申报者现岗位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严格把关,形成明确的是否同意推荐晋升的意见,填写“合同制助理人员岗位等级晋升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和统计表报人事处。
3. 2015年1月15~19日,人事处对单位初审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审批。
若有疑问,请咨询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0835-2882226)。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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