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近期将启动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所涉及的业绩为近两年半(2012.08.01~2015.02.28)业绩得分,不足两年半的按实际工作年限平均。其中2012~2013、2013~2014期间业绩分以人事信息系统“个人得分汇总”中数据为准,现将2014.08.01~2015.02.28期间业绩分填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校人发[2014]22号)(附件1)文件规定,有意申请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的教职工。
二、申报程序
(一)教学业绩
1.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指省级及以上获奖,请指导教师填写申报表(附件2),相关材料由中层单位初审后统一将数据(电子文档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档,并附材料复印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挑战杯”竞赛不需个人申报,由校团委直接提供)。
2.出版教材:请直接到学校教务处办公室(校区教务部)登记信息并提供教材原件。
3.其余教学类:不需个人申报,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提供。
(二)科研及社会服务业绩
1.在科技管理处主页“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中填写申报(未注册的教职工请先注册),并按以下要求将证明材料由中层单位初审后统一报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雅安校区综合楼317室或成都校区1教312室):
(1)请各位老师在系统中填写各类科技成果,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各主持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本校老师的,原则上由通讯作者申报)、第一完成人等填写该成果的所有完成人员信息(论文必须填写物理顺序第一的作者信息,其它可只填本校老师),以免在核算工作中遗漏有关完成人的计分。
(2)请各位老师务必准确填写论文发表时间(以正式出刊为准);输入SCI、CSSCI、CSCD期刊时,在名称栏中顺序输入期刊名称的字母或汉字、或输入期刊的ISSN号,再从弹出的下拉列表中选取相应期刊名称(直接复制期刊名称可能会造成系统无法正确识别)。输入正确后的SCI期刊其影响因子自动显示。已审核过的SCI论文影响因子不再变动。
注:教职工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收录论文,无论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学校,均可申报学术业绩分。
2. 公益性科技服务业绩:请按以下要求将申报材料由中层单位初审后统一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服务中心。
(1)科技包村:提供工作总结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nfykfzx@163.com。
(2)科技特派员:提供聘书复印件,并由中层单位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提供工作总结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nfykfzx@163.com。
(3)专家大院:专家大院首席专家或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工作总结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nfykfzx@163.com。
(4)个人参与的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科技扶贫、科技培训(非课题性质的、公益性的),请注明服务地点、时间,由中层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5)各类表彰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由中层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6)各类新闻、媒体报道提供复印件一份,由中层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三)攻读学位与研修学习业绩
登录人事处人事信息系统(http://rsc.sicau.edu.cn/,用户名为工资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填写,将证书复印件提交中层单位初审后报人事处进行审核。
三、特别提示
请拟申报人员务必于2015年3月23日(第四周周一)前完成2014.08.01~2015.02.28期间业绩的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人 事 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