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中层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6年首次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四川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3】11号)的规定,请对本单位2016年3月前报到且尚未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份,并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装订在《呈报表》后面)报人事处,以便确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请各中层单位务必于3月31日前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及相关复印件交人事处。
三、为了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请各单位将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盖章。
附:
1. 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