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6】33号),现将在职人员申请做博士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我校及外单位职工以在职人员身份在我校做博士后者
(二)我校教师以在职人员身份到外单位做博士后者
二、其他事宜
(一)2017年起在职人员做博士后可随时向人事处提交申请,人事处汇总后于每个季度末集中报学校审批。
(二)我校毕业的教师进我校同一个一级学科做博士后工作暂不申请,须待国家出台相关细则后开始执行。
(三)有意向在职申请做博士后者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申请做博士后审批表》,于2017年1月10日前交人事处。
雅安校区:综合楼412办公室,张荣萍(0835-2882235)
成都校区:1教321办公室,刘 丽(028-86293061)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申请做博士后审批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