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处退字〔2017〕02号
关于余凯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发〔78〕104号、川农大校人发〔2016〕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食品学院余凯、后勤服务总公司左永安、曹树君三位同志于2017年3月退休,自2017年4月起计发退休工资。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