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6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1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规定基本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止2017年4月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的在岗在职正式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见附件2)。
(二)以下材料一式四份,并装订成册:
1. 申报人员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批复文件、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人事处统一提供;
2. 申报人员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并提交材料原件进行核实。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17年3月31日。
以上材料请于3月22日(第四周星期三)前报人事处(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0835-2882226;成都校区1教321室: 028-82693061)。
三、其他事宜
(一)截止2017年3月31日,在管理期内的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可按《办法》第六条规定申报;其他人员可按《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申报。
(二)请各单位认真宣传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实申报。学校将根据岗位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三)在2017年4月30日聘期将满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人员,须按本通知要求重新申报(具体人员名单已分别反馈各单位,请务必逐一通知到本人)。
特此通知。
附件:
1.《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11〕6号);
2. 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
人 事 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