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校人发〔2016〕30号)和《公开选聘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学校对科级领导干部竞聘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本次41个职位竞聘报名108人,经审查108人均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现将面试答辩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答辩人员名单(每个岗位按姓氏笔画排序)及具体安排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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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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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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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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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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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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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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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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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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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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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刘思妮、芦琰、
陈恋、陈明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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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时间:
7月1日(周六)上午8:00
签到地点:
雅安校区逸夫楼第四会议室
答辩时间:
7月1日(周六)上午8:30
答辩地点:
雅安校区逸夫楼第二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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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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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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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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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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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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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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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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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耀东、袁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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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基地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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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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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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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钊圻、黄焕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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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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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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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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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陈锐、陈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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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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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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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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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丹、贺伸、曹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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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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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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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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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琳、刘艳红、苏小艳、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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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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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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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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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兰、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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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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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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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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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也椒、宋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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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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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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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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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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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秋红、鄢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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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时间:
7月1日(周六)下午2:00
签到地点:
雅安校区逸夫楼第四会议室
答辩时间:
7月1日(周六)下午2:30
答辩地点:
雅安校区逸夫楼第二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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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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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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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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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华祺、杨丽萍、
张星玉、彭小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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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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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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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婷婷、任瑜、向萍、
何艺、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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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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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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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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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飞、李娜、曹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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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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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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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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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野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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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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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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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爽、车亮亮、黄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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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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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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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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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明、刘雨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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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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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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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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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康、黄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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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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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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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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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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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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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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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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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刘琦、李莹、张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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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时间:
7月1日(周六)上午8:00
签到地点:
成都校区1教304会议室
答辩时间:
7月1日(周六)上午8:30
答辩地点:
成都校区1教3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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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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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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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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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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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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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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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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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妍、高瑞芳、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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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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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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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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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瑞瑞、蔡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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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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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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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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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雅慧、董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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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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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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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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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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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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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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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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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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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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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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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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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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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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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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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瑜、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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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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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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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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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奕、李晓辉、沈丽淘、张宇、黄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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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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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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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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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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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均、卢垚、
杜娟、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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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时间:
7月1日(周六)下午2:00
签到地点:
成都校区1教304会议室
答辩时间:
7月1日(周六)下午2:30
答辩地点:
成都校区1教301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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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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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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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媛媛、张婷雯、陈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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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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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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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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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成勇、邱晓波、张世成
胡剑锋、蔡丹、熊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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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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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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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陈庆、钟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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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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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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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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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丹、陈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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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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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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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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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刘宇凡、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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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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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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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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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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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华、付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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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时间:
7月1日(周六)上午8:30
签到地点:
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08会议室
答辩时间:
7月1日(周六)上午9:00
答辩地点:
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0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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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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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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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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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玲、张敏、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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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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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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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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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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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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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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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丽、李跃奎、陈晓晴、郭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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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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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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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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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忠波、陈红君、
罗艺霖、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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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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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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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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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西、蒋愉、樊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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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若对以上同志申报相应岗位的资格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17年6月20日~6月26日)以实名方式向学校纪委(0835-2882225/028-86293258)或人事处(0835-2882325/028-86293052)反映。
二、其他事项
1. 竞聘者如有自动放弃面试的,请提前告知人事处(联系电话:0835-2882325、028-86293052),以便调整答辩相关安排。
2. 请竞聘者务必按签到时间将PPT拷至相应面试答辩地点,超过面试时间安排未到指定地点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 面试答辩按单位、岗位为序,同一岗位按姓氏笔画为序。
4. 答辩时间每人10分钟,其中自我陈述不超过8分钟,提问答辩不超过2分钟。
5. 请大家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禁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搞拉票、打招呼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资格,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察入围原则
1. 竞聘人数为1人的职位,同意推荐票数须达到实到考评组人数2/3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2. 竞聘人数为2人的职位,同意推荐票数须达到实到考评组人数1/2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3. 竞聘人数为3人的职位,同意推荐票数须达到实到考评组人数1/3及以上且票数最高者进入考察。
4. 竞聘人数为4人及以上的职位,同意推荐票数达到实到考评组人数1/3及以上且票数最高者进入考察;若同意推荐票数均未达到实到考评组人数1/3及以上,则取同意票数前两名进行第二轮投票,同意推荐票数须达到实到考评组人数1/2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
5. 如出现票数并列第一名,对并列第一名的竞聘者重新投票表决确定该岗位考察人选。
人事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