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3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进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意见》(川教[2017]64号)、《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6]7号)、《关于调整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校人发[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各本科专业师资的具体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在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选聘24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专业

在学校以下24个本科专业各选聘1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1. 林学院:产品设计;

2. 风景园林学院:环境设计;

3. 机电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

4. 食品学院:包装工程;

5.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6. 水利水电学院: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

7. 人文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行政管理;

8. 法学院:法学、社会工作;

9. 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育技术学、广告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0.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城乡规划、工程造价;

11. 土木工程学院: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12. 旅游学院:会展经济与管理;

13. 商学院:资产评估、电子商务、会计学。

二、竞聘条件

(一)师德优良,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任职时间截止20171031日,以校评委通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起算)。

(二)具有所报专业的学科或工作背景,近5年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中取得了与专业相关的显著成绩。

(三)对所报专业未来的发展能切实发挥专业带头人的作用。

三、竞聘程序

(一)推荐报名

申报者填写《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2份(如遇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报名)。申报人员所在中层单位须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7年913日~922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师资科(雅安校区综合楼409室、成都校区一教324室)、都江堰校区党政办(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4553217@qq.com

报名情况公布:将在人事处网页动态适时公布。

联系电话:0835-2882235,028-86293069

(二)资格审核

由监察处和人事处对照公告规定的竞聘条件和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学科组评审推荐

学校成立综合学科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定和评议,并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学科组提出的建议人选进行答辩评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每个专业产生不超过1名推荐人选。

(五)推荐结果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10天。

(六)学校审定与聘任

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校务会审定后发文正式聘任,并报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备案。

受聘人员必须承担申报专业的相关课程,未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须调入申报专业所在学院。

四、本公告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报名登记表


二○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