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处退字〔2017〕09号
关于石锦安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发〔78〕104号、川农大校人发〔2016〕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风景园林学院石锦安,动物科技学院何三贵、保卫处董勇三位同志于2017年9月退休,自2017年10月起计发退休工资。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发〔78〕104号、川农大校人发〔2016〕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风景园林学院石锦安,动物科技学院何三贵、保卫处董勇三位同志于2017年9月退休,自2017年10月起计发退休工资。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