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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逝世善后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7-03-13 08:21:57 浏览次数:

一、教职工逝世后,家属报逝者所在中层单位。如系离退休职工需报离退休管理处。

二、逝者所在中层单位派人到人事处领取逝者档案材料。负责起草讣告,并征得逝者家属意见,以所属中层单位名义发布。

三、教职工逝世后,学校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如家属提出需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由逝者所属中层单位协助办理。

四、家属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人事处办理丧葬费、抚恤金手续。如有疑问,请联系:0835-2882226(雅安)、028-86293061(温江)、028-87123392(都江堰)

五、家属持结算便函到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