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人申请
本人递交申请调离或辞聘报告,填写《调动审批表》或《辞聘审批表》,经所在中层单位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审批
人事处根据中层单位意见,并按学校人事管理规定签署明确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三、学校审批
经主管校领导报请校务会研究同意后,可办理后续手续。
四、调离手续办理
1. 申请人提供对方单位商调函,人事处邮寄档案;
2. 出具对方单位正式调函后,领取离校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签字盖章,离校通知单盖完章后交回人事处。人事处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后离校。
五、辞聘手续办理
学校审批同意后领取离校通知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签字盖章。手续办完后,人事处出具辞聘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辞聘人员自行联系档案存放地点,出具调档函转递档案后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