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9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9]8号)的安排,现将我校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已取得《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下列人员:
(一)在编在岗人员;
(二)已购买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
时间:9月23日~10月16日
要求: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提交纸质材料
时 间:10月10日~10月22日
地 点:申请人所在中层单位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1);
②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级二乙及以上为合格,一式一份);
⑤《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体检表(附件2,申请人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首页粘贴照片处和最后一页体检结论处,务必加盖体检医院鲜章,体检结论明确为体检合格;一年内的体检表有效(2018年9月10日之后参加体检者);除孕妇提供医院妊娠证明(盖医院鲜章)可不参加X光以外,其他人员须完成体检全部项目);
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照片背面正楷署名);
⑧合同制聘用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一式一份);
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中层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评议
中层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对本单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试和评议,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如评议组成员有变化,则需重新报备。
(三)教师工作部审核
时间:10月21日~10月23日
1.中层单位审核通过的所有纸质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印章并附审核人签名;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一份(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72893859@qq.com)。
三、工作要求
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有所改革,请各中层单位认真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联系人及方式:
范海鹰:028-86293118,成都校区一教321室;
王 洪:0835-2882993,雅安校区综合楼408室;
罗 俊:028-87123392,都江堰校区综合楼5313室。
附件1 2019年秋季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单位.xlsx
附件2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
附件4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doc
附件5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