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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永清等同志延长退休年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03 10:12:27 浏览次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62号)和《事业编制人事调配和管理规定》(校人发[2018]29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校务会审批,王永清等三位同志符合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条件,现予以公示。

王永清,男,195710月生,现聘教授二级岗,博士研究生导师,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拟延长退休年龄至202110月。

谭静,女,195910月生,现聘教授四级岗(20121月曾聘任教授三级岗),现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仍在培养期内。拟延长退休年龄至202110月。

邓跃宁,男,19601月生,现聘教授四级岗(20101月曾聘任教授三级岗),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拟延长退休年龄至20221月。

公示期为201993-99日,教职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时间前向人事处(0835-2882226/028-86293061反映。


人 事 处

          20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