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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08:11:22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9年春季高等学校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9]3号)的安排,现将我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已取得《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下列人员:

(一)在编在岗人员;

(二)已购买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4月16日~422

要求: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选择四川省教育厅为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网报可参阅《用户手册V1.0》(附件1)。

(二)组建教师资格评议组

 按正处级单位组建教师资格评议组,由5-7人组成,组长由院(所)长担任,成员由本单位教学督导组成员及其他教学能力突出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本单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评议工作。

(三)现场确认

     时 间:4月23日~426

     地 点:申请人所在中层单位

     提交材料目录: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等级二乙以上为合格);

2.《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或《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以下统称“岗培合格证书”)20187月在四川师范大学参加岗培人员暂不需提供岗培合格证书,由师培中心统一提供);

高等学校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岗培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3.近期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4.体检表(附件2,申请人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表首页粘贴照片处和最后一页体检结论处,务必加盖体检医院鲜章,一年内的体检表有效,即2018412日之后参加体检者);

5.《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

    (四)提交教师工作部审核

 时间:428日~58

 提交材料目录:

1.本单位教师资格评议组组建报告一份;

2.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一份(附件4,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72893859@qq.com);

3.近期小二寸半身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正楷署名);

4.体检表一份;

5.合同制聘用人员由我校购买的近半年社保缴费凭证一份;

6.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

三、工作要求

   (一)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有所改革,请各中层单位认真落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

(三)联系人及方式

范海鹰:0835-2882226,雅安校区综合楼410室;

  丽:028-86293069,成都校区一教324室;

  俊:028-87123392,都江堰校区综合楼313室。

 


    附件1  用户手册V1.0(申请人).docx

  附件2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doc

  附件4  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5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doc

  附件6  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doc

 附件7  关于认定程序变化的说明.docx

 

 

        教师工作部

                                   2019年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