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教师工作业绩评分标准》(校人发[2018]10号)有关规定,人事处、教务处、科技管理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对2017~2018学年度教师业绩得分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反馈各教师进行确认,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中层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登录“科研综合管理系统”查询科研得分明细情况,登陆“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项目管理系统”查询社会服务得分明细情况,登录“人事信息系统”查询其余业绩得分明细情况。
2. 请职能部门的教职工同时确认自己业绩分的归口教学科研单位。若确实无相应教学科研单位可归口的,请填写“无”;若要归口至不同单位的,请在备注栏注明,如:教学得分归口至XX学院,科研得分归口至XX研究所。教学科研单位教职工得分均归口至本单位。
3. 请各中层单位和教职工个人高度重视确认工作,如对业绩分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4日前到相关审核部门进行复核。
4. 经审核部门复核确属有误的,请在汇总表上用红笔修改。
5. 请各中层单位于2018年12月5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签字确认后的业绩得分汇总表返回人事处,确认后的业绩分不再有任何变动。
人 事 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