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中层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9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8号)且尚未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具体要求
(一)申报人员如实填写《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附件)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申报简表》单位考核意见栏,请各单位结合工作情况填写考核意见,最后明确“经评议,该同志符合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同意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三)请各单位认真清理相关人员,于10月12日下班前将《申报简表》交人事处。
(四)联系人及方式
张荣萍:0835-2882235,雅安校区综合楼409室
刘 丽:028-86293069,成都校区一教324室
附件: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docx
人事处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