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教职工奖励办法》(校人发【2018】11号)第五项第二条规定,现将2018年管理与服务工作专项奖推荐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层单位推荐
(一)人员范围:管理与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二)名额限额:各中层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推荐要求:各中层单位进行推荐,推荐人选要求思想素质高,在工作中乐于奉献、业绩突出,填写《管理与服务工作专项奖推荐审批表》,单位简要写明推荐理由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9月6日前交人事处劳资社保科。
二、学校推荐和议定
校务会对各中层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议定,也可提出其他建议人选,最终确定党务思想政治工作10人、管理与服务工作10人,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专项奖励。
管理与服务工作专项奖推荐审批表.docx
人 事 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