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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08:51:08 浏览次数:

各中层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96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未享受过政府特殊津贴,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五)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六)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二、报送要求

  (一)请在http://www.zhichen.com.cn/DownLoadShow.asp?id=220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按照填表说明准确录入个人信息。

  (二)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封面用白色亚光纸装订),请认真按照用表须知和填表说明填写。所在单位意见栏请结合材料和自身实际情况填好,明确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

  (三)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本人水平和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套。

  (四)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6日下班前将《专家情况登记表》、证明材料、人选数据库文件一并报送人事处。

   (五)联系人及方式

张荣萍:雅安校区综合楼409室,0835-2882235

刘  丽:成都校区1教324室, 028-86293069

                                                  人事处

2018年3月15日